企业对单位员工个人的一种负债,是企业使用职工的知识、技能、时间、精力,而应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(报酬);在企业给职工支付工资以后,这项负债即行减少。
2006年新的会计准则中,将应付工资、应付福利费取消。“应付工资”、“应付福利费”科目和报表项目取消,代之以“应付职工薪酬”,该科目除核算工资、福利费外,还包括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、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。相应地,职工教育经费不再在“其他应付款”科目核算、工会经费和住房公积金也不再在“其他应交款”核算。
1、使用帐本:采用三栏式活页账簿,按日期分科目,分类别登记。
2、科目特点:按照不同职业管理范畴明细核算。
3、科目类别:属于负债类科目。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多计提工资金额。本科目余额在借方,反应多支付薪酬金额。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应记入“应付职工薪酬”。